为切实托好困难群众“幸福底线”,我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又迎来一波上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8元,由每人每月7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88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7元,由每人每月53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63元,由每人每月962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2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61元,由每人每月69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54元。以上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惠及我区9573低保对象和1409名特困人员。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积极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持续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水平连续三年大幅提升,救助保障方式逐步从单纯物质性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性帮扶转变,着力打造服务更优、兜底更牢的社会救助体系。今年,区委、区政府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别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低保“分类施保”、集中特困人员提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扩面等惠民政策,全面加强对困难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的兜底保障力度。同时,我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已全面下放乡镇,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更加优化、办理时限有效缩短,救助成效得到明显提升,让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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