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区水务局深入开展水利行业安全“大筑底”专项行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见行见效。
一是传导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召开专题部署会细化责任分工,制定行动方案明确风险防控、隐患整改等任务,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包片查、业务股室蹲点改的责任体系。
二是整治隐患。聚焦水库、堤防、水闸、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组建检查小组开展拉网式排查,累计出动人员36人、督导检查36次,发现并整改消防设施不全、设备老化等隐患,整改率达100%,同时对已整改隐患“回头看”,确保动态清零。
三是加固防线。紧盯汛前关键节点,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压实行业管理单位主体责任,签订安全承诺书,更新安全警示标识,推动安全生产从“被动处置”转变为“主动防控”。
下一步,区水务局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持续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常态化、长效化,为全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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