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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6-06-22 17:16 来源: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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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佳节将至,网络餐饮外卖消费迎来高峰。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守护群众就餐安全,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无证经营、幽灵外卖、后厨卫生不达标、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线上餐饮商户违法违规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餐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集中公布第二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案例一: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竹根镇茶花路某油炸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2026年3月24日,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竹根镇茶花路某油炸店售卖的“骨肉相连”在美团平台上标注的主料为“猪肉”,与实际不符。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发现,所售卖的“骨肉相连”为预包装食品,配料表中含新鲜鸡肉、软骨、水等,不含“猪肉”,该店存在虚假宣传,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食品原料信息真实是网络餐饮经营的基本底线,虚假标注食材、线上线下信息不符的行为,直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餐饮经营者必须恪守诚信经营原则,如实公示餐品原料构成,杜绝虚假宣传;网络餐饮平台应强化商户信息核验,及时清理不实标注的餐品信息,共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二: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冠英镇新居路某小吃店食品储存不当案

案情简介

2026年4月14日,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时,发现冠英镇新居路某小吃店直接将光明酸奶饮品置放在吧台下,未按照产品标识的贮存条件存储。当事人未按要求贮存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是整治网络餐饮后厨食材不规范贮存问题的典型案例,商户未按照食品标签标示条件存放冷藏饮品,容易造成饮品变质、微生物超标,经过配送后流向消费者餐桌,埋下食品安全隐患。此案警示广大餐饮商户要严格对照食品产品标签标识要求分类存放食材饮品,做好库存食品自查清理,抓实后厨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守护群众用餐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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