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餐饮消费常态化,食品安全管控不容松懈。为持续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压紧压实餐饮经营者主体责任,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聚焦无证经营、幽灵外卖、后厨卫生不达标、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以案释法、强化警示,引导商户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现集中公布第三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案例一: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冠英镇七星街某糕点店销售无标签标识食品案
案情简介
2026年4月17日,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排查发现冠英镇七星街某糕点店内摆放售卖无任何标签标示的散装沙琪玛、散装青团。当事人销售无任何标签标识的散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聚焦网络餐饮散装食品经营乱象开展精准整治,糕点门店销售无任何标签标识的散装食品,致使消费者无法辨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极易误食过期变质食品。此案的查处,有力警示餐饮经营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售卖散装食品,在盛装容器、外包装上完整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做好散装食品日常管控。
案例二: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竹根镇竹根路某冷饮店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制售食品案
案情简介
2026年4月27日,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发现竹根镇竹根路某冷饮店使用过期的果味酱制作冰粉,且在美团上销售。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制售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500元(大写:伍佰元整);3.没收涉案产品。
【典型意义】
食品原料质量管理是餐饮经营的重要基础。过期食品原料易滋生有害代谢物,经营者违规将其用于食品加工,极易造成食用人员身体不适,严重危害群众饮食健康。餐饮经营者要自觉扛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食材自查清理,严把原料使用关口,切实消除后厨源头隐患,用心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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