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22日至10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6年1月8日区委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6年7月1日,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分管区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于1月20日、1月23日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统筹指导我局抓实巡察项整改。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深入传达学习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及分管区领导工作部署要求,逐条分析研判问题、细化工作举措、系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班子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问题整体抓、直接抓、带头抓;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靠前督办、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各责任股室切实履行直接整改责任,对标对表、压实举措、闭环推进。
(二)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制发《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系统梳理出4个方面、6个类别、22个具体问题,逐项细化整改举措,精准明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落细责任,目前1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5个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中。同时,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重要内容,以考核倒逼压实责任,督促分管领导及各责任股室、执法大队从严履职尽责,推动各项整改任务闭环落实、见底见效。
(三)提升工作质效。按照“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要求,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速战速决,坚决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对确需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细化任务举措、压实整改责任,分步推进、持续发力,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久久为功,常态化抓落实、常态化抓巩固。通过全面抓好巡察整改,着力提升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以整改实效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开创新局面。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要指示有差距,行政执法刚性不足、偏松偏软”问题。
问题1:部分案件处罚不到位,未达到过罚相当的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案件核查梳理情况。本案经集体讨论后于2021年9月2日形成审议意见,2021年9月1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6264.62元。案件办理期间,涉案项目尚未竣工,项目成本、利润均未完成核算,当事人违法所得数额无法查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之规定,故对此案件未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决定。二是案件整改情况。经查,本案当事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法行为,因案发阶段尚无违法所得认定细化标准,无法精准核算其违法所得具体数额,故就当事人骗取中标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足额缴清全部罚没款,行政处罚文书整改措施、纠正义务均按期落实到位,案件正常办结,目前已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已不具备重新开展核查、立案查处的法定条件。三是以案促改补齐短板。下一步,我们将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扎实做好案后长效核查,压实执法全流程监管责任,强化执法业务规范培训,常态化开展已结案件复盘核查,严防线索遗漏、超期无法处置等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2:对部分典型案件未进行深挖细查。
整改情况:一是案件核查梳理情况。2024年10月10日,我局经集体研讨查明涉案四家企业构成串通投标违法:乐山川电、乐山明新共同委托四川标小生编制标书,四川辉能通、省水利电力建设公司共同委托重庆标小生编制标书,四家投标文件的控制价、报价及分项计价明细高度雷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四项,不同投标人标书由同一主体编制、报价文件异常一致即视为串通投标,企业间有无利益关联不影响违法定性。案件认定四家当事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已终止评标,相关主管部门已作出废标处理,但因各企业不知情对方委托同一家机构制标,缺乏违法主观故意。我局依据《四川省发展改革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八条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四)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于2024年10月28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二是持续规范办案。将深挖典型案例,逐一核查违法构成要件,梳理违法情节与危害后果,依规规范裁量,做实取证、精准适用法律,全面查清事实,确保处罚与违法情形相当。
问题3:未对累犯的情况进行加重处罚。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执法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行政,严守处罚法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规范履职用权。坚持梯度裁量、屡违加重,精准把握处罚尺度,如:家家乐商贸锦绣竹根店同类违法,初次不予处罚,二次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乐山市长龙物流两次同类违法,分别处以1000元、2000元阶梯罚款,切实做到宽严适度、罚当其过。
2.关于“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依法办事、程序正当’的执法原则有差距,案件查办流程管控不严、程序要件缺失”问题。
问题1:个别案件在撤案过程中未履行相应程序。
整改情况:以排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典型案件为抓手,集中研讨复盘,深挖执法流程、案件办理中的薄弱环节与深层次诱因,细化精准整改方案,落实清单化整改、销号式管理。进一步刚性约束撤案工作办理规范,固化“案审会集体审议+局长审定签批”双重审批流程,完善案件处置全链条程序闭环管理,持续夯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基。如,对自然美女士护肤店涉嫌虚假广告案件严格执行集体研讨、层级审批流程,依规完成撤案手续。
问题2:部分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
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执法程序规定等法规培训研讨3次,聚焦办案程序、证据固定、裁量标准强化实操训练,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与业务水平。严格落实文书送达法定规范,综合运用直接、邮寄、留置等送达方式,确保执法文书及时送达当事人。对留置送达等特殊环节实行全程音视频记录、现场同步建档,做到执法全程留痕、责任可溯,前置防范程序瑕疵与执法风险。
问题3:个别案件采用数据存在前后矛盾。
整改情况:对跨大队、跨领域交叉执法案件,提前会商、联合研判,厘清牵头单位、主体责任及分工细则。整合两队骨干组建攻坚工作小组集中查办,统一取证、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标准,做到同类案件裁量尺度统一、处置公允。依托信息共享、标准互认强化协同联动,切实提升交叉案件办理质量与执法效率。如,今年统筹2队专人协同办理,福翔运输有限公司及2名驾驶员系列关联案,保障全案数据口径一致。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不扎实,机关内部管理不到位”问题。
问题1:人员内部流通不畅,部分重要岗位长期由个别干部担任。
整改情况:持续凝聚执法队伍整体攻坚合力,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已对相关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并择优增补3名干部下沉办案一线,统筹优化人员布局与岗位职责划分。案件办理全面推行轮值承办、交叉复核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单人全程包办办案,依托全流程管控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其中交通领域7起案件实行2人主办、全员协同处置;市场监管领域168起案件由14名执法人员分案主办。通过科学统筹执法力量、闭环规范办案流程、分层压实岗位责任,从严筑牢案件质量管控底线,保障所有案件办理程序合法、标准统一、全程规范。
问题2:对案件频发领域未制定处罚细则,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较大。
整改情况:筛选同类典型案例开展集中复盘研讨3次,推动执法人员吃透裁量规则、精准拿捏执法尺度,持续提升规范裁量、公正执法专业能力。紧盯扬尘污染治理等高频违法监管领域,对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裁量细则,结合违法情节、危害后果、整改配合情况等要素细化裁量梯度,逐项明确各梯度处罚区间、适用情形及固定取证要点,从源头压缩执法自由裁量弹性。
问题3:执法仪内的视频未及时保存,可能导致重要影像资料丢失。
整改情况:从严规范执法装备及影像资料管理,明确办案人员为执法视频保管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存储归档;定期抽查案卷视频留存完整性,配置两块移动硬盘专存重大执法现场影像,保障资料留存完整。后续将设立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专用电脑,对全部执法视频等关键资料实行集中统一归档管理。
问题4:部分包含具体办理事项的文件流转时间滞后,收文时间与经办人签收时间相隔较久。
整改情况:从规范流程、优化方式、强化管控三方面抓实整改,严格按照文件办理时限、责任主体与操作要求及时处置、高效推进;建立线上线下同步文件流转台账,实行“一文件一编号、一环节一记录”,实时跟踪流转节点、办理进度与办结情况,推动文件流转全流程规范高效、闭环运行。
问题5:部分制度设置照搬照抄。
整改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6: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并对考核奖惩、文件流转等工作开展不定期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执行,避免出现“考核档次与制度不符”“党费不按规定缴纳”等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抓得不实”问题。
问题1:部分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未落实。
整改情况: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2026年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问题2: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未有效形成对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整改情况:通过职工大会、党员大会、“三会一课”等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案例原因,督促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同时建立日常监督机制,通过谈心谈话、廉政提醒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干部职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分别于2026年1月16日、2026年5月14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市场监管领域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
问题3:廉政风险点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聚焦执法办案、监管、资金使用等廉政高风险领域,逐一排查岗位风险、流程风险,明确风险等级、防控责任人和应对措施,动态更新《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方面
1.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有差距,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问题1:部分党建基础工作未落实。
整改情况:建立“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直属机关党委具体抓、各党支部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建基础工作清单各项任务。2026年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4个党支部已全面完成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
问题2:党员发展存档资料存在错漏。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规范收集、严格审核、动态管理党员发展存档资料,杜绝档案“带病归档”,对发现的错漏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3:党费交纳计算有误。
整改情况:加强党务干部学习培训,准确把握党费计算基数、缴纳比例,杜绝出现计算错误。党费计算错误的5名党员已按标准核算并足额交纳党费,同时完成2025年度党费补缴工作。
问题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针对以工作琐事、生活问题代替思想交锋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重申组织生活会要坚持讲党性、讲真话,今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已杜绝以文书错误、作息问题等作为主要批评意见的现象。持续加强日常思想教育,引导党员端正态度,推动批评意见聚焦政治与工作实际,切实发挥批评和自我批评作用。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贯彻中央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问题1:对省委巡视反馈的“加强建筑和消防领域安全管理有差距。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消防标准及管理规定,对全区35家公共聚集场所开展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对宾馆、餐厅等97家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排查发现火灾隐患129处,已全部整改到位。按照“控增量、消存量”要求,完成中心城区“小西湖”核心区违建全面摸排,截至7月上旬,通过征收、更新、改造及依法查处等方式拆除违建5.2万平方米,剩余违建将有序推进拆除。
问题2:对于省委巡视反馈的“巡视信访反映和走访发现,凯蒂思悦酒店违建面积高达1702平方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3月27日对该酒店当事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对查处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该案历经司法审理程序,于2025年12月23日作出终审判决,依法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2026年2月11日,区政府明确由我局牵头按程序对该节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2026年5月,区政府批准强制拆除专项经费。截至7月上旬,我局已按程序选定拆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已出具初步拆除方案,我局将继续按程序推进。
问题3:对上轮巡察反馈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以旧有制度代替新建立的制度。
整改情况:已修订并制发《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持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的实际成效。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全面彻底。坚持“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推进,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新问题,确保所有整改事项按时保质完成,做到问题清、措施实、效果优。
(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持续完善执法规范、队伍管理、民生服务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固化为工作机制,从根源上解决同类问题,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深化整改与业务融合,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以整改促发展,将巡察整改与城市管理执法、民生服务保障、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执法质效和服务水平,切实以整改实效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3-3300661;电子邮箱:775955006@qq.com。



川公网安备511112020000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