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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提级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社会通报
发布时间:2026-07-29 09:44 来源:五通桥区公安分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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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10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党委开展了提级巡察,2026年1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2026年7月1日,分局党委收到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反馈中共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巡察集中整改工作相关意见的督办函》。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政工室,统筹推进办公室日常。“一把手”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多次召开党委会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形成“党委主抓、班子包领、部门牵头、专人督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责任落实方面。对标对表巡察反馈问题,分局党委迅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实行“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整改任务”清单化,明晰任务分工、牵头部门、整改时限,确保具体问题逐项逐个落实到班子成员、责任部门,细化精化整改措施,切实将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责任层层压实,确保所有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三)监督检查方面。分局党委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纳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议程,分局党委先后4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推动禁毒、反诈等重难点工作。分局常态化开展整改工作监督检查,紧盯重点、难点问题跟踪推进,整改不力、推进缓慢、虚假整改的部门和个人,由分管局领导、主要负责同志逐级约谈提醒。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办案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区委基层行政执法专项巡察行动,对分局2021年以来被巡察的86起行政案件成立专班,采取“一案一评查,一评一档案”方式,对案件进行复盘评查,对巡察反馈的3条某派出所应立未立案件、久拖不决线索,两条为两件行政案件于2025年12月合并转为刑事案件并已结案,另一条嫌疑人一直未到案,待嫌疑人到案后继续办理。二是以“谁执法,谁负责”为主线,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分局接处警、受立案、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执法监督,强化执法问责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今年以来每日对警情、案件进行监督巡查,发出执法通报共计7期。三是完善分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分局集体议案会、每月公检法联席会等制度和机制优势,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案件,今年以来召开公检联席会共5次,疑难案件讨论会5次,研讨疑难案件共计32起。四是全面提升分局民辅警法律素养,实行分局法律知识季考制,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分局今年已完成第一季度法律知识考试培训,及格率达到97.1%。

整改进度:第二、三、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一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6年7月完成。

(二)关于“督察结果运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纳入各支部学习计划,深入推动理论锻造常态化,制发《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提示》4期,4月3日组织召开全区公安警示大会,集中学习《关于近期民警违法违纪有关突出问题的通报》。二是开展“清单化督察”,建立“整改闭环”机制,逐项核查责任落实情况,对相关工作开展专项整改,制发《专项整改实施方案》,分局党委于3月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改工作,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发出13期督察提醒函。三是一体推进常态督察和长效治理相统一,完善《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立受案制度》,深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和案件通报制度,发出执法通报4期,制发《关于对冠英派出所值班备勤中不规范问题的通报》《关于对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四大队6名辅警涉及违规代他人接受处罚的通报》《关于对金粟所、牛华所存在违规使用微信转发警务工作秘密问题的通报》。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严格,处置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执法办案监督平台开展定期巡查,对超时入库、超期调用、超期处置实时预警提醒。分局今年以来对涉案财物预警提醒30余次,避免40余件涉案物品超期入库。二是紧盯已判决案件涉案财物快处快结,督促办案部门依法及时发还、处置在库案件定期清查。整改期间,对清查出的涉案物品,发还、处置工作已完善,正在侦办中案件、已判决案件的涉案财物等待集中拍卖处置。三是逐案核对案件状态,动态更新物品处置进度,开展公检法联席会,对积案在库应处置未处置的涉案财物进行处置决议。分局今年以来召开涉案财物管理、培训会2次。目前分局涉案财物管理及时入库率已连续4个月达到100%,被市局通报表扬两次。

整改进度:第二、三项已整改完成,第一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会等形式,强化对各项条例规定的学习,落实办公室会前审核机制。2025年10月分局党委审议通过《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集中审议“三重一大”等事项42次、制度方案等文件8次。二是分局于4月9日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5月18日召开党委会,全面总结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拧紧责任链条。目前,正抓紧制定分局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解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地落实。拟于7月初召开党委会,集中听取班子成员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汇报机制,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专项汇报,年底结合述职述廉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未按程序组建机关纪委”的问题,分局已全面梳理机关纪委设立的相关党内法规和政策要求,目前正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对接,就机关纪委设立流程及候选人资格条件等进行沟通确认。三是分局党委部署推动全警共排查岗位廉洁风险点236个,各业务警种、各派出所坚持每月围绕思想作风、执法领域、家庭生活等领域风险排查,累计排查风险20个、化解20个,对心理健康、大病特困、家庭婚姻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落实常态化动态跟踪;通过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3个10人。四是通过党委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27次,分局党委于4月17日集中学习上级通报文件,对提级巡察以来7名党员干部违纪典型进行讨论、剖析,推动围绕上述案例丰富完善警示教育载体,教育引导全体党员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坚守纪律底线。

整改进度:第一、三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四项于2026年9月底完成

(五)关于“落实省厅‘群腐’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还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6年全区公安机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实施方案》,明确打击整治重点、责任分工和阶段目标。今年以来,向党委政府领导专题汇报群腐工作1次,分局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群腐工作5次,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5次,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群腐”工作。二是在春季开学季联合区教育、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区级部门,对全区52所学校开展一轮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内部安全检查,29名法治副校长主动深入联系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三是召开党委会集中学习8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3次,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集中学习170余次;印发《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列出17项任务清单,明确时间安排、责任领导、参与范围。分局党委班子带头开展全面自查,梳理形成分局班子问题清单及整治台账,查找问题7个、具体表现21项,制定24条针对性整改措施。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6年12月完成。

(六)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分局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全面梳理执法办案、窗口服务、项目采购、资金使用、选人用人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动态化重点监督事项清单,明确监督内容,实现靶向监督。二是常态化列席区公安分局党委会等重要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加强与区公安分局督审、法制等联动,以调阅台账、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将监督融入区公安分局日常工作,运用“监督一点通”“心连心”等平台收集群众反映急难盼愁问题从中筛查问题线索,依托天府一网监等大数据平台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数据进行比对,针对下发的异常数据和问题认真进行核实,截至目前未收到相关反馈。三是定期收集研判区公安分局政治生态状况、信访举报、舆情动态等信息,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区公安分局党委提出监督建议或预警提示,向区公安分局党委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期,督促其抓好教育管理和风险防控,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已于2025年10月调整一名持有会计资格证的民警到警务保障股专职承担会计业务,在指导下全面办理财务核算等业务;二是2026年3月组织各部门、各派出所负责财务工作部门领导开展保密培训,进一步提升保密意识;三是分局将财务专业人才纳入新警招录计划,激励鼓励民警自主参加会计、金融等社会从业资格证件考试,不断拓深财务人才储备。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八)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6年3月组织党委班子、中层干部和党员民警全覆盖开展财务、采购制度及财经法纪培训,提升了全员合规意识和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组织分局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强化相关制度规定学习,进一步加强审批审核监督,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执行分局内控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不规范的问题发生。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九)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人、使用人登记,并将此项工作实施常态化管理。已通过资产系统对反馈问题中所涉及固定资产补充登记完整信息,清晰明确责任人、管理人、使用人,落实管理责任;二是组织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逐项核对资产信息、规范折旧核算,及时准确建立或核销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账实适时相符,坚持开展月度自查、季度对账、年度清查的长效机制,严防固定资产失管漏管。反馈问题中所涉及未及时下账的固定资产已按规定完成账务处理和资产系统补充登记;三是已与区国资局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畅通国有资产信息互通互享,消除闲置资产信息差,确保国有资产管理不失控。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关于“借用外派干部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党委研究制定《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内部抽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借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并下发各警种、各派出所执行,有效完善外干民辅警管理制度体系。目前,前期外派5名同志,已按照管理办法召回4人(其中1人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正常借调1人。二是组织召开全区公安政治工作会议,全面谋划部署全年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分局主页“学习园地”板块,开设“每周一学”板块,组织全警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有关制度规定学习,推动民辅警将日常学习形成常态、指导工作实践。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一)关于“回避制度、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干部人事有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作为重要书面学习内容,推动分局党委班子常学常新、熟练运用,组织分局党委班子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回避的有关条款和规定,并根据相关条款和规定制定《党委议事决策回避事项清单》。二是将干部轮岗交流同机构改革工作有机结合,已完成全区公安民警基础底数摸排,对满足《政法工作条例》轮岗条件的19名民警,已落实4名民警轮岗。下一步,结合分局机构改革,逐步对符合轮岗条件的民警分批次进行岗位调整。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6年7月完成。

(十二)关于“辅警管理教育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党委研究制定《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细则(试行)》,压实主管部门和用工部门管理责任,实现辅警招录、使用、考核、监督、退出全链条闭环管理,同时,根据文件精神完成全体辅警开展素质大摸底,对临聘合同到期的146名辅警中综合素质不过关予以清退,对符合各项考核条件的优秀辅警签订无固定期限活动。二是坚持民警、辅警立功受奖同轨并行,巡察反馈以来,累计22名辅警受到荣誉表彰;于4月完成全体辅警年度健康体检,对250余名辅警开展节日、生日等慰问,辅警职业获得感荣誉感持续上升。三是分局已制定《全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集中轮训实施方案》《全区公安2026年“强训护效”辅警专题集中轮训轮值实施方案》,将辅警岗前培训、晋升培训、定期培训纳入常态化工作。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三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6年9月完成。

(十三)关于“推进基层派出所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6月底,分局先后召开9次党委会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讨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4月9日,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总结2025年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二是制发《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2026年党建工作要点》(乐公五委〔2026〕19号)。加强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各支部2026年第一季度《党支部工作手册》,发现“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学习内容记录不完整、会议基础要素记录不规范、基础信息填写不完善”等5类问题50个,已督促党支部整改完善。三是2026年1月26日下发《关于召开2025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明确会议流程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会后严审各支部会议开展情况及记录是否规范,批评环节是否做到全覆盖且具有针对性。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十四)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两名入党申请人入党谈话记录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表述基本一致的问题,分局机关党委对两名入党申请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相关党支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两名入党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分别于2026年3月12日和2026年3月18日,由党支部书记同2人进行了谈话,再一次详细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情况。二是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5个阶段25个步骤,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五通桥区发展党员材料清单》及发展党员相关登记表填写要求和参考模板发给党支部,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压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直接责任人职责。三是强化常态化督促指导,每季度定期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职责履行、培养记录、程序执行情况,下发《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今年以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名、列为发展对象2名,均已实现“一人一档”制度,所有材料经党支部初审、机关党委复审,交区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及时归档,规范管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巡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组交办信访件。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推动全警切实把巡察工作置顶扛牢,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强化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健全完善制度。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解决好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个案问题与普遍问题,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又要探索“长久立”的机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缺失、失效的,逐一改进、完善和优化,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全区公安队伍管理制度、推动全区公安工作实效,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三)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相结合,坚持以“人民更满意”为目标,把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区公安工作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提升全区公安打击防范违法犯罪、社会治理、服务群众、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成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体现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330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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