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我区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公告如下:
2023年我区到位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1万元。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如下:
1.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21万元,计划为冠英镇(黄益塘村)新改建沟渠4.8公里,该项目由区发改局牵头,冠英镇黄益塘村具体组织实施。
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1万元,其中支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资金350万元,计划在蔡金镇官斗村、石麟镇张坳口村、西坝镇庙沱村、金粟镇五一村、牛华镇观音堂村实施农村新型集体经济项目,探索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新模式。第二批中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向资金81万元,其中26.62万元为全区脱贫监测群众外出务工提供补助,54.38万元用于全区9个行政村通组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安装太阳能路灯320盏。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向90万元,其中省级乡村振兴优秀重点帮扶村60万元,计划投入到冠英镇鸭口山村提升改造项目中;投入省级衔接资金30万元为全区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公益性岗位发放工资。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公告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0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邮箱:759075795@qq.com。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432号(区农业农村局)
意见收集人: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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