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2024我区共到位市级扶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资金25万元,用于(牛华镇星火村、三塔村;西坝镇建新村;金粟镇双漩村;竹根镇翻身村)五个村扶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项目,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432号(区农业农村局)
意见收集人: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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