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区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市级配套资金)公告如下:
2025年下达我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市级配套资金)2.674万元,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如下:
五通桥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市级配套资金)2.674万元,用于对全区生猪生产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公告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9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317号
意见收集人: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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