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我区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公告如下:
2025年我区到位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万元,用于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日常支出,确保群众生活质量。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9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317号
意见收集人:叶老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