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区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5我区共到位市级扶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资金30万元,用于(竹根镇柑子村、金山镇盐井沱村、金粟镇刘家山村、西坝镇民权村、蔡金镇天林村、冠英镇石子埂村)6个村扶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项目,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7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317号
意见收集人: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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