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到位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3万元,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如下:
(一)继续探索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新模式,在全区六个村(牛华镇顺山村、金山镇盐井沱村、金粟镇金江村、石麟镇方嘴村、石麟镇白房子村、冠英镇尚村)开展实施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项目,计划每村投入各级衔接资金150万元,共计900万元,其中预计投入2026年市级资金30万元;
(二)编制五通桥区2026年乡村振兴暨(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预计投入20万元;
(三)为全区衔接资金项目设计、预算等提供工作经费,预计投入80万元;
(四)为全区山洪地质灾害点提供公益性岗位,共计划投入30万元,其中预计投入市级资金4万元。
(五)在西坝镇建新村开展集中育秧试点约25亩,预计投入9万元。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公告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8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317号
意见收集人:魏老师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2日



川公网安备511112020000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