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6〕31号)要求,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调整后的2026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到位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1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6万元,省级资金767万元),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如下:
(一)为全区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提供补助,预计投入第二批中央资金300万元;
(二)为全区山洪地质灾害点提供公益性岗位,预计投入第二批省级资金30万元;
(三)扶贫助学“雨露计划”补助,预计投入第二批中央资金35万元;
(四)继续实施成都平原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重点实施农业灾害监测能力提升、社会化服务建设、良种推广、绿色防控和灾害监测能力提升、扶持相关主体带动发展,进一步健全粮食加工体系等项目,其中计划投入2026年第二批中央资金71万元、第二批省级资金75万元;
(五)为2026年脱贫监测群众外出务工提供补贴,预计投入第二批省级资金35万元;
(六)实施2026年畜牧(生猪)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项目,计划投入第二批省级资金627万元。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公告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317号
意见收集人:魏老师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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