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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6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7 16:36 来源: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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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6〕31号)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2026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公告如下:

2026年到位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55万元,省级资金520万元)。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如下:

(一)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政府贴息;

(二)继续探索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新模式,在全区六个村开展实施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项目,计划每村投入各级衔接资金150万元,共计900万元,其中计划投入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20万元、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40万元;

(三)继续实施成都平原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重点实施农业灾害监测能力提升、社会化服务建设、良种推广、绿色防控和灾害监测能力提升、扶持相关主体带动发展,进一步健全粮食加工体系等项目,其中计划投入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15万元;

(四)为全区符合条件的脱贫监测群众提供农村公益性岗位,预计投入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80万元;

(五)为河东片区有需求的行政村安装太阳能路灯550盏,预计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6万元;

(六)为河西片区有需求的行政村安装太阳能路灯550盏,预计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6万元;

(七)对蔡金镇天林村,道路硬化进行硬化,预计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0万元;

(八)为金山镇白家磅村150亩乡村振兴示范茶园进行水肥一体化建设,预计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5万元;

(九)在全区开展水稻良种示范推广项目,预计投入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公告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317号

意见收集人:魏老师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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