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调整后的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到位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3万元,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如下:
(一)编制五通桥区2026年乡村振兴暨“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预计投入20万元;
(二)继续实施成都平原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重点实施农业灾害监测能力提升、社会化服务建设、良种推广、绿色防控和灾害监测能力提升、扶持相关主体带动发展,进一步健全粮食加工体系等项目,预计投入23.0017万元;
(三)为全区通组道路建设项目投入30.2966万元;
(四)五通桥区稳定畜牧业产能项目投入40万元;
(五)在全区开展水稻良种示范推广项目,预计投入20.16万元;
(六)金粟镇双漩村蔬菜交易中心投入9.5417万元。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公告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317号
意见收集人:魏老师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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