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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关于市委提级联动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7-16 14:55    来源:五通桥区纪委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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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4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五通桥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提级联动巡察。7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五通桥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2025年6月17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7月29日至2025年2月24日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巡察反馈后,召开区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为组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室全体参与。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发言,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目的。

(二)责任落实方面。五通桥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各司其职;各部室负责人就相关业务工作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全体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开展全面自查。经五通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征求相关部室意见,形成《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五通桥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责任部室,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整改成效方面。深化“委领导+室组地”协作机制,推动案件质效持续巩固提升。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以超常规举措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中央和省市区9项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蝇贪蚁腐”。抓好群众身边15件具体实事,深入排查治理查处问题。从盯干部向盯群众转变,在镇一级喊响“有事找纪检”,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530个,推动“工作有效”向“群众有感”迈进。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醒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树牢纪法意识,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区纪委参会领导班子成员均结合区纪委监委工作实际对“第一议题”开展交流发言和讨论,提出贯彻落实建议;常委会学习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均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办公室按照学习议题、重大紧急议题优先的原则,根据中央、省、市、区的顺序安排传达、通报、审议类议题顺序,统筹安排议题并列出议题清单,经协管办公室工作领导审核后,按程序逐级报区纪委书记;办公室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记录会议议题主要内容、领导发言等,保证会议内容完整、连续、真实、可靠。

(二)聚焦党中央部署深化政治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通过区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专题研究乡村振兴相关工作5次,专题听取开展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后评估体检式指导监督情况。印发《关于2024年度开展提级监督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任务分工方案》,围绕重大项目、“三资”管理、惠民政策等5个监督重点开展提级监督,结合正风肃纪综合督查,开展提级监督。

二是督促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各镇、相关单位对2020年9月至2023年12月“非农化”违法用地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督查,实地查看整改情况,发现并反馈问题4个。将违法占地问题纳入政治生态动态监测体系中进行分析研判,向区领导发放风险告知书4份,对涉及违法占地的4个镇进行了扣分。持续加大对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查处力度,对自然资源部通报的“大棚房”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通过区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生态环保领域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3次。针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曝光的典型案例,跟进整改情况督促五通桥生态环境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2024年“环保曝光台”曝光问题8个,同比下降20%。对问题涉及的乡镇在政治生态“两个体系”系统中进行监测扣分,强化问题整改。

(三)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重要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向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反馈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0份,督促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各镇、各部门“一把手”、年轻干部代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紧盯关键少数,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二是组织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镇党委、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吃公函”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日常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开展正风肃纪综合督查,督促整改问题64个。聚焦中秋、国庆、元旦、春节重要节点,安排部署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发送廉洁短信5500余条,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指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专题通报。

(四)履行监督监察专职质效还不高的问题

一是优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监督范围调整,8个组全部实现综合派驻,选优配强派驻机构力量,8个镇持续保持“两专三兼”。严格实行镇纪委书记分工备案制度,对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兼任职务情况进行清查,严禁“专职不专”现象。制发季度监督工作清单3期,区纪委常委会听取、研究监督发现问题情况。

二是采取专家讲授方式,积极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干部、第一至四纪检监察室、审理室负责人参加各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认识,规范案件程序和证据材料,不断推动纪检监察案件查办质效。强化实践锻炼,抽调20余名纪检干部,参与市级审调工作和区级专案工作,通过以干代训练就真本领。

三是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在确保“查审分离”的原则下,将案件质效评查关口前移,加强“类案”指导,疑难问题向上请示汇报,围绕证据收集、程序办理、问题定性等方面,全面把控案件质量。各办案单位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各项制度规定,将安全学习纳入日常。

(五)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学习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精神,听取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委机关党建工作。区纪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

二是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专题辅导,进一步把稳思想底线,促使干部敢于善于斗争;举办“小西湖”讲堂10期,围绕政治理论、警示教育等多方面内容开展针对性教育,筑牢底线意识。制定贯彻落实建议强化各办案单位规范办案,形成工作提示发各办案单位学习使用,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结合每月安全检查,对办案规范进行及时监督检查。

三是按照《2024年度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研究制定了我委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进行备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年度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确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性强,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研讨7次,均为独立开展,未出现与业务培训等会议套开现象。

(六)对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规范管理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人员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和建设项目业务管理工作定岗定人。明确区纪委办公室主任为工作人员,明确协管办公室领导为审核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二是完善内控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自行组织非政府采购项目制度》,进一步规范非政府采购程序、决策程序、履约验收、项目归档等事项。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集中学习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的通知》精神;组织区纪委监委全体干部、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参加项目管理及招投标工作解析的培训;委机关协管财务工作领导、财务人员、政府采购人员参加区财政局举办的财务管理暨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

(七)民主议事和科学决策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结合实际完善并印发《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需要议事决策的事项、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五通桥区纪委监委机关财务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经区纪委书记专题会、区纪委常委会审议后进行支付。

二是区纪委常委会每次会议均有半数以上常委参会。其中涉及人事议题参会常委人数均达到应参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全体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均在区纪委常委会上对决策事项用“同意”或“不同意”来进行明确表态,对表示“无意见”的当场指出纠正,区纪委书记坚持末位发言,切实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提高议事决策质量。

(八)机关党建和作风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学习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精神,听取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委机关党建工作。区纪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

二是机关党委印发《近期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提示》,就党费收缴、主题党日活动、2024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开展2024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机关党委加强了对各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组织生活考勤、支部手册填写、“三会一课”开展进一步规范。

三是通过“书记听案”、分管领导督办、包案等方式,提高线索处置率、缩短案件查办周期,常态化督查督办,制发督办函8期,化解“两久”问题线索和案件。

(九)履行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和牵头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学习巡视、巡察相关文件精神,再次明确区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牵头领导、牵头整改部室。将省委巡视、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监督重点,以“日常监督+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的方式强化监督,形成专项报告。区纪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加快整改。

二是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纪检监察室会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综合运用列席会议、审核整改方案、现场督导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在巡察问题反馈、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清单、重点问题整改、撰写整改报告等阶段,采取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形式,进行全链条监督指导,实现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实地督查,组织召开“四方会审”联席会,从整改责任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是否精准、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建章立制是否有效等方面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逐条“对账”销号,以督办函的方式“点对点”反馈被巡单位,倒逼问题整改。

三、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班子成员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集中力量攻关突出问题,相关责任部室明确职责,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整改问题回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有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二)抓好举一反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刻查找问题根源,由点及面。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深化结合运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在严格落实已形成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全面梳理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任用、干部监督、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批内控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335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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