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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3家医疗机构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事项
发布时间:2020-07-13 15:15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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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医疗机构:

经你单位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以下单位变更医疗机构许可证登记项目如下:

一、五通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名称变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变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榕景大道328号。

二、五通桥区竹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变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五通桥区牛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变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五通桥区金山镇中心卫生院名称变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金山镇中心卫生院。

五、五通桥区西坝镇中心卫生院名称变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西坝镇中心卫生院。

六、五通桥区杨柳镇卫生院名称变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杨柳卫生院。

七、五通桥区辉山镇卫生院名称变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金山镇辉山卫生院,法人代表由田静变更为易江堰。

八、五通桥区桥沟镇卫生院名称变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桥沟卫生院。

九、五通桥区冠英镇卫生院名称变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冠英镇卫生院,床位数增加至80张。

十、五通桥区金粟镇卫生院名称变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卫生院。

十一、五通桥区蔡金镇卫生院名称变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蔡金镇卫生院。

十二、五通桥区石麟镇卫生院名称变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卫生院。

十三、五通桥区新云乡卫生院名称变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新云卫生院。

希望相关单位在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事项以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更好地为群众的卫生健康服务并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在主管部门区卫健局的监督管理下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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