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宋惠琼保管不善,原不动产权证不慎遗失,现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09日之前)到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原不动产权证作废,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3302033
|
序号 |
权利人 |
证书号 |
坐落 |
用途 |
面积(㎡) |
使用权类型 |
|
47 |
宋惠琼 |
川(2020)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816号 |
竹根镇中心路476号3幢2单元3层303号 |
住宅 |
建筑 134.78 土地 20.02 |
划拨 |
2020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