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五通桥区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权证不慎遗失,现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2月2日之前)到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权证作废,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3302033
序号 |
权利人 |
证书号 |
坐落 |
用途 |
面积(㎡) |
使用权类型 |
4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五通桥区委员会 |
五国用(2007)字第742号 五房权证字第17727号 |
竹根镇涌江路北段421号 |
教育 商业 住宅 |
建筑2357.76土地439 |
划拨 |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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