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五通桥区精神病医院基层精神卫生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茫溪河竹根镇鲝草滩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9月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0833-3301264
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街52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见附件。
附件1:五通桥区精神病医院基层精神卫生防治能力提升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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