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杨志荣保管不善,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权证不慎遗失,现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6日之前)到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原房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作废,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3302033
序号
|
权利人
|
证书号
|
用途
|
面积(㎡)
|
使用权类型
|
61
|
杨志荣
|
五国用2000第799号、五房证字第0002619号
|
住宅
|
建筑65.94 土地23.77
|
划拨
|
公告单位: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