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我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予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乐山市五通桥区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因经济社会发展,个别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进行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应聘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4月3日17:00前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并向招聘单位提供其留学期间所学课程及成绩等材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乐山市五通桥区在编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共计招聘3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预报名+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1.网络预报名
(1)网络预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8日11:00止,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网络预报名要求:填写《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发送至电子邮箱wtqsykd@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编码+应聘人员姓名)。预报名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请预报名人员根据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5年4月9日13:30—16:30,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301报告厅。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信息表》1份;本人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委培、定向培养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三)岗位调整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同一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相应岗位调减或取消。
四、考核
(一)考核形式
各岗位考核方式根据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由考核招聘工作组现场确定,可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其中,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该岗位择日开展笔试和面试工作,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tq.gov.cn/)公告。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以4: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该岗位笔试成绩有效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0人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形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于2025年4月10日在四川大学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现场发放的本次应聘提示单。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违反本次招聘纪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核总成绩
1.笔试+面试相结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排名。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直接面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排名。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签订意向协议
根据招聘名额、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为签约对象,签订意向协议。
因放弃签订意向协议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考核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签订意向协议的应聘人员由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再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均视为违反本次招聘纪律,取消体检资格。
本环节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应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考察的,均视为违反本次招聘纪律,取消考察资格。
(三)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违反本次招聘纪律,取消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设纪律监督电话(0833-3357029),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其他
(一)此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和拟聘用公示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及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其余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递补、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违反本次招聘纪律,取消该环节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各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五)政策咨询电话:0833-3301593(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乐山市五通桥区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乐山市五通桥区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