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全市城市(县城)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的通知》工作安排,乐山五通桥达海水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考核企业运营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我局会同区五通桥生态环境局对五通桥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评估考核。依据《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企业运行评估考核标准及评分表》考核,乐山五通桥达海水务有限公司得分为98分,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近三年未发生过水质责任事故,初审合格,符合申报条件。
根据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4月3日-4月8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146号)提出质疑。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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