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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集农药兽药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0 15:03 来源: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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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药兽药生产、经营、销售及使用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1.生产企业、非法“黑窝点”非法生产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

2.农药产品违规添加禁限用农药或其他未登记农药成分;

3.在兽药、饲料、人工钓饵(含人工窝料)、水产调水用品中非法添加违禁药物及其他禁用化学物质。

(二)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1.化工企业向种植养殖主体、农药兽药经营主体违规销售禁用农药原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药品、停用兽药相关化工原料;

2.农药兽药经营门店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药品及停用兽药,未按规定建立销售台账、不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

3.人工钓饵经营主体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窝料;

4.“忽悠团”、流动游商兜售假劣农药、假劣兽药;

5.私下向养殖场(户)销售食品动物禁止使用药品、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违规化工原料,隐秘流通交易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三)网络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1.通过互联网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药品、停用兽药、假劣农药兽药、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以及未经批准用于种养环节的化学物质;

2.无资质、超许可范围线上经营农药兽药;

3.无固定线下经营场所、仓储条件,违规开展农药兽药线上经营;

4.网络交易平台未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入驻商家经营资质、销售产品合规性、线上经营行为审核把关不严。

(四)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1.在种植、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药品、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违规化工原料;

2.将兽药违规用于种植业、农药违规用于养殖业等跨领域违法用药行为。

二、举报渠道

1.农药相关问题举报电话:0833-3301740电子邮箱:wqzb126.com

2.兽药相关问题举报电话:0833-3301709电子邮箱:476949356@qq.com

3.人工钓饵(含人工窝料)、调水用品相关问题举报电话:0833-3301709电子邮箱:476949356@qq.com

温馨提示: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三、举报要求

1.举报线索须与本次农药兽药综合整治行动相关,尽量写明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间、具体地点、涉事主体,同步提供图片、音视频、票据等佐证材料;

2.线索内容务必客观真实,鼓励实名举报并预留联系方式,便于核查反馈;严禁捏造线索、诬告陷害他人,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3.我局将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举报线索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净化农药兽药市场秩序!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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