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现将五通桥区2026年上半年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28家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五通桥区2026年上半年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乐山市五通桥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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