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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乐山市五通桥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拟定事项举行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3 17:32 来源: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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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乐山市五通桥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拟定事项举行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我局对《乐山市五通桥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拟定事项举行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8月24日9:30。

二、听证会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大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拟定《乐山市五通桥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以及申请选定的单位或个人。

五、申请方式: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报名。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七、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五)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单位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666号;

联系电话:0833-3301522。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报名表.doc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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