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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五通桥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五通桥区领导挂联包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4 15:07 来源:五通桥区应急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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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对五通桥区领导挂联包保煤矿部分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挂联领导职责按照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办公室、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通桥区区级领导挂联包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五委办〔2021〕24号)执行。关闭煤矿的遗留问题,由原挂联领导负责牵头协调处置,挂联领导调离我区的,由区委、区政府及时重新指派领导进行协调处置。

附件:五通桥区领导挂联包保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表

五通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五通桥区防灾减灾救灾)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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