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减轻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压力,扩大普惠托育供给,根据《四川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补助管理办法(试行)》(川卫规[2025〕2号)文件相关规定,经普惠托育机构自主申报,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审核评估,现将拟发放2026年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助明细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8月14日止(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反映,监督电话:0833-3308890
附件:(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助名单.docx
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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