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取用水户(单位):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扩大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26〕74号)要求,五通桥区已纳入水预算管理试点区域名单。为积极推行水预算相关工作,区水务局组织编制了《五通桥区2026年度水预算控制指标》,现将水预算指标下达各取用水户(单位),请遵照执行。
预算执行中需调整额度的,请及时向区水务局提出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已下达的本年度用水计划(定额)与本次下达预算额度不一致的,请以此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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