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唐东,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环境监测、生态保护和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李涛,副局长,负责环境监察执法、环境应急管理、污染防治、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城市创模、危险废物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安全生产工作。

谢鸿涛,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主要污染物减排、机动车污染防治、环境统计、环境普查、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及监测、环境政策法规、组织人事、行政审批、规划财务工作环境宣传教育、群众信访、维稳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党欣,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负责环境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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