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桥区政府定价权限内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6-03-04 15:22
文章来源:五通桥区发改局

一、什么是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答: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是指政府为及时反映天然气市场供需变化,将燃气企业的采购成本变动传导至终端用户而建立的终端销售价格随气源采购价格(含运输费)同向、及时地调整的定价机制。其核心是确保终端气价更灵敏反映市场波动,同时兼顾民生保障与企业运营,它不是“涨价机制”,而是“价格传导机制”。

二、政策背景与依据文件

答:202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提出要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为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终端销售价格灵敏反映市场供需变化,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推动天然气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提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燃气价格改革思路。2025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370号),要求各地要做好统筹安排,建立健全本地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同时出台了相应的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工作指引,为机制的建立的推进提供了清晰的执行框架。

三、价格联动都是涨价吗?

答:不是。价格联动是“双向联动”,终端价格主要根据上游气源采购价格变动,有涨也有跌。

四、联动公式如何运用?

答:居民用气、非居民用气的气源采购价格和配气价格均不同,应按照联动公式分别测算。

五、什么是加权平均采购价格?

答:所有气源的采购成本和运输成本之和,除以所有气源的采购总量,就是气源加权平均采购价格。

六、什么是基准门站价格?

答:国家发改委核定的、天然气在省界/干线分输门站的官方基准批发价(含增值税),是上游供气方与下游城市燃气公司结算的核心基准。

七、什么是天然气供销差率?

答:天然气供销差,通俗来讲,就是燃气公司“购进的天然气总量”与“实际销售给用户的天然气总量”之间的差额,行业内通常用“供销差率”(差额占购进总量的比例)来量化评估,核心计算公式为:供销差率=(购进天然气总量-销售天然气总量)÷购进天然气总量×100%。

八、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可以根据上游气价自行调整终端价格?

答:不可以。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向上调整时,由燃气经营企业依据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等情况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价格主管部门审核资料、测算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拟定调价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行文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执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向下调整时,由价格主管部门直接测算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确定调整方案后行文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执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时,由燃气企业根据联动机制测算联动幅度,并提供购气成本、利润变化情况(包括购气合同、发票、结算单据、上一年度决算报告等)、调价方案与幅度等资料,报送价格主管部门。调价方案确定后,提前5个工作日将相关调价信息在企业门户网站或营业场所进行公示后执行。

九、如何理解“居民用气联动周期原则上按年度联动,即一个年度内最多调一次”?

答:前后两次调价至少需要间隔一年以上,而不是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调价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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