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韩宇雯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五府人〔2024〕8号
发布时间: 2024-07-26 15:37
文章来源:五通桥区政府办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2024年7月16日五通桥区第十届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韩宇雯同志任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徐宏飞同志任五通桥区教育局副局长;

周岐军同志任五通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正科级);

黄永刚同志任五通桥区水务局副局长;

邓黎泉同志任乐山冠英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余欢同志任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

刘小惠同志任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

张新星同志任乐山冠英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强克芬同志任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曾旭同志任乐山市涌斯江水利工程保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佳同志任五通桥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义勇同志任五通桥区工业基地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周岐军同志乐山冠英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余平同志五通桥区港航中心(地方海事中心、区船舶检验中心)主任职务;

强克芬同志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伍彦同志五通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永刚同志五通桥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曾旭同志五通桥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邓黎泉同志五通桥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龚艳同志五通桥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刘小燕同志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剑飞同志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傅剋嘉同志五通桥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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