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02 16:12
文章来源:五通桥区政府办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区境内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培育土地市场,强化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我区地价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2024-648)等相关规定,我区对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相关成果已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技术审查,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区政府于2023年公布的《关于公布五通桥区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关于公布五通桥区冠英镇等七个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停止执行。各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土地价格的监督管理,全力规范土地市场行为。
附件:乐山市五通桥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6版)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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