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8-11 17:32
文章来源:五通桥区政府办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6〕16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乐府办发〔2026〕8号)等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你们,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区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促,推动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调整情况确需新增、取消或变更决策事项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向决策机关提出调整建议,并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办理。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实行“一事一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11日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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