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6〕39号)、中共乐山市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市社发〔2026〕26号)及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50个,具体招募岗位及条件详见《五通桥区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招募表》)。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2026年、2025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并向应届毕业生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募失信人员;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招募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8月6日(9:0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五通桥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三楼307室(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118号)。
(三)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须仔细查阅本公告,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招募表》规定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如实、准确填写《五通桥区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招募报名表》)内的各项内容。
2.报考人员应对《招募报名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名时请携带下列材料:
(1)《招募报名表》(张贴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或电子照片镶嵌彩印)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各招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本次报名截止后通过电话告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招募各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本次招募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的,报名或招募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募方式
本次招募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确有必要的,可采取笔试方式。
资格审查通过的,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8月11日17:00前到五通桥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三楼307室领取考核通知书,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以考核通知书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考核通知书的,取消招募资格。
考核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tq.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六、体检
体检事项将通过电话告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请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该环节出现缺额的,根据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并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该环节出现缺额的,根据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八、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募的,招募单位于2026年8月31日前与招募人员签订协议,办理入职手续,组织岗前培训。
该环节出现缺额的,根据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九、服务期限及待遇
本次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人员服务期限1年,待遇按约5万元/人·年标准包干(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等全部费用)。
十、退出机制
(一)自愿退出。招募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退出;
(二)期满退出。招募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服务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募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为保证此次招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设纪律监督电话(0833-3357029),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本次招募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除本公告前述提及的情况外,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未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环节的,取消报考或招募资格。
(四)本公告由招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募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由招募单位负责解释。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岗位招募表》中各岗位对应电话咨询。
(五)政策咨询电话:0833-3301246(五通桥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附件:1.《五通桥区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表》
2.《五通桥区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报名表》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