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召开五通桥区管道燃气居民用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方案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8月24日(周一)14:00;
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丽源宾馆会议楼3楼7号、8号会议室(五通桥区文化路782号)。
二、听证方案
(一)居民用气配气价格
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5〕450号)规定,结合本次成本监审结论,参照2019年五通桥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与购气价格之间的价差,拟定五通桥区管道燃气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71元/立方米。
(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1)各阶梯气量价格比率。按照省、市的统一标准,阶梯气价第一、第二、第三阶梯比价为1:1.2:1.5。
(2)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根据《五通桥区政府定价权限内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中“首次建立联动机制时,终端销售价格可按如下公式确定:终端销售价格=加权平均采购气价+配气价格”的规定,经测算2025年三家企业加权平均采购气价为1.83元/立方米,加上居民用气配气价格0.71元/立方米,第一阶梯(每户每年540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为2.54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年540—800立方米)价格为3.0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每年80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3.81元/立方米。合表用户价格不实行阶梯计价,按与第一阶梯价格1:1.1的比率执行,即2.79元/立方米。
(3)对国家规定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托育机构、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不包含经营性场所)、农民利用自有住宅从事旅游经营等非居民用户执行居民合表用户价格,即2.79元/立方米。
(三)对低收入群体的优惠措施
对民政部门认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内的低收入群体中“一户一表”燃气用户的用气补贴从15元/户·月调整为21元/户·月,由各燃气企业对当月气费超过21元的按21元减免,当月气费不足21元(含)的免收当月气费。
经民政部门认定纳入社会救助的低收入群体中使用合表的燃气用户,仍按现行价格标准2.21元/立方米执行;在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后按上述低收入群体中“一户一表”燃气用户的优惠措施执行。
三、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四川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川发改价格规〔2025〕588号)有关规定,以乐山岷江燃气有限公司、乐山市蜀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市五通桥区天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对三家企业报送的配气成本的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剔除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核定居民用气单位配气准许成本分别为0.82元/立方米、0.68元/立方米和0.57元/立方米。
根据《四川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川发改价格规〔2025〕450号),乐山岷江燃气有限公司、乐山市蜀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市五通桥区天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居民用气单位配气价格应分别核定为1.23元/立方米、0.90元/立方米和0.68元/立方米。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35人)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业 |
| (一)消费者参加人(14人) | |||
| 1 | 王一行 | 男 | 其他从业人员 |
| 2 | 谢雯雯 | 女 | 村和社区工作者 |
| 3 | 孙 丽 | 女 | 村和社区工作者 |
| 4 | 王文群 | 女 | 村和社区工作者 |
| 5 | 杨贵全 | 男 | 村和社区工作者 |
| 6 | 彭 健 | 男 | 村和社区工作者 |
| 7 | 刘露勤 | 女 | 村和社区工作者 |
| 8 | 田 希 | 女 | 村和社区工作者 |
| 9 | 黄玉玲 | 女 | 村和社区工作者 |
| 10 | 杨 会 | 女 | 村和社区工作者 |
| 11 | 薛雨霜 | 女 | 村和社区工作者 |
| 12 | 姚 远 | 女 | 村和社区工作者 |
| 13 | 刘碧波 | 男 | 基层法治工作人员 |
| 14 | 涂宏洋 | 男 | 村和社区工作者 |
| (二)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4人) | |||
| 1 | 但泽文 | 男 | 乐山岷江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 2 | 许川祥 | 男 | 乐山市蜀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 3 | 杨 科 | 男 | 乐山市五通桥区天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部长 |
| 4 | 何媛媛 | 女 | 农行乐山五通桥支行综管部副经理 |
| (三)专家、学者参加人(2人) | |||
| 1 | 张 欢 | 女 | 区委党校讲师 |
| 2 | 王金明 | 男 |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类(含烟花爆竹)专家、乐山涌江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长 |
|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2人) | |||
| 1 | 梁 剑 | 男 | 区人大代表 |
| 2 | 张俊生 | 男 | 区政协委员 |
| (五)政府部门参加人(12人) | |||
| 1 | 朱 珠 | 女 | 区经济信息化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
| 2 | 郭洪庆 | 男 | 区乡镇敬老院服务中心主任 |
| 3 | 蔡思渝 | 男 | 五通桥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
| 4 | 王渝心 | 女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
| 5 | 张梦丽 | 女 |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
| 6 | 谭 杰 | 男 | 竹根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
| 7 | 田栋天 | 女 | 牛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
| 8 | 邓诗琪 | 女 | 金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
| 9 | 丁浩川 | 男 | 金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
| 10 | 杨 寅 | 男 | 石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
| 11 | 白 淼 | 男 | 西坝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主任 |
| 12 | 唐朝脉 | 男 | 冠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
| (六)社会组织、团体参加人(1人) | |||
| 1 | 赵 进 | 男 | 区消委会秘书长 |
五、听证会旁听人名单(1人)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业 |
| 1 | 郭峻玮 | 男 | 其他从业人员 |
六、新闻媒体(1家)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业 |
| 1 | 王琳璐 | 女 | 区融媒体中心新闻部主任 |
七、听证会听证人名单(3人)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业 |
| 1 | 冯云霞 | 女 | 区发展改革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
| 2 | 刘忠伦 | 男 | 区发展改革局四级调研员 |
| 3 | 唐 涛 | 男 | 区发展改革局工作人员 |
八、记录人员(1人)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业 |
| 1 | 朱小丽 | 女 | 区发展改革局工作人员 |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