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9-14 16:30
文章来源: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4日至9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乐山市林业局提出。联系电话:(0833)2424971;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附件6-1.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wps
乐山市林业局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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