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公安分局民警与群众携手救助了一只“大眼萌物”快来看看它是谁呢?
“警察同志,我在路边看到一只猫头鹰,你们快来看看。”早上六点半,市民汪先生跟往常一样出门锻炼,走到信访局门口,一只棕褐相间的动物突然蹿了出来。“吓了我一跳,我先以为是只猫或者狗,仔细看才发现像猫头鹰,样子既可怜又可爱。”汪先生说,猫头鹰被发现后就无法动弹了,身上还“背”了个粘鼠板,呆呆地望着他,像是在求救。
民警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看,为避免二次伤害,立即用工具将猫头鹰装进笼子,小心翼翼带回派出所,并联系区自然资源局。
经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鉴定,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通过仔细检查,发现其身体并无外伤,但由于翅膀上胶体较多,不能正常飞行,精神状态也较为一般,猫头鹰已被送往乐山市野生动物救助点。
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野生动物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民警提醒:如发现受伤或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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