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开展“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等调查和政策研究;组织草拟全区“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起草“三农”工作政策性文件、综合性文稿;负责区委区政府在“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农村改革综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政策研究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牵头拟订农村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农村改革试点示范、总结推广工作;参与指导区域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工作。
统筹承担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研究拟订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编制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特色村落相关工作;参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明建设。
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拟订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及规范,并指导实施;参与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种植业(含粮油)、循环农业发展、扶持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理;参与粮油收储政策的调查研究。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区域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农产品品牌发展、培育、保护;统筹协调创建特色产业;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监测工作;组织指导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牵头负责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工作;参与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园区规划布局,制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承担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区)监测、评价、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农场管理;承担种植业行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牵头农业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指导农业政策性补贴实施。编制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提出项目和扶持措施建议;指导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
负责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承担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机关外事侨务、涉农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等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指导种子基地、良繁体系建设;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地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工作;指导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能评定工作;承担农民职称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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