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同意,近日,区委巡察组对八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
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区委派出三个巡察组对金粟镇党委、区人大办党组、区政府办党组、区政协办(区政协机关党组)、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融媒体中心、区公安分局党委、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区行政审批局党组、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理委员会、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区侨联、区工业基地服务中心等17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严格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职能职责,聚焦监督“两个维护”实际行动,深入了解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区委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分别听取和审议本轮巡察汇报,并就抓好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
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前,单独向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呈现持续向上向好态势。与此同时,巡察组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不深入,结合实际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有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单位财务报销、公务接待、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在政府采购中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的单位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有的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廉政教育缺失,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等。区委巡察组还收到了一些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并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参加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站位抓整改,从严从实抓整改,压实责任抓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全力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督促、落实,聚焦反馈问题,严格按照“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同时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等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切实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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