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精神,推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升我区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将全区36家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通桥区小微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单11.1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