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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乐山市五通桥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公告
    来源: 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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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乐山市五通桥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设施一名称:丁佑君烈士纪念馆

设施地址:菩提山森林公园内

保护管理单位:乐山市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丁佑君烈士纪念馆宗地图为界占地面积2264.82平方米。

设施二名称:丁佑君烈士铜像

设施地址:文化街

保护管理单位:乐山市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丁佑君烈士铜像宗地图为界占地面积79.21平方米。

保护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丁佑君烈士纪念馆保护红线和管控地带图

2.丁佑君烈士铜像保护红线和管控地带图

乐山市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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