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妇幼基层卫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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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3-330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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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项目监测。负责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组织实施食品风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组织开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基层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执行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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