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更换出纳。按照重点岗位轮岗的要求,重新选派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年轻干部兼任出纳,并新购买保险柜,进一步规范现金管理。
二是规范固定资产采购及管理。大额固定资产采购必经过局党组会集体决策,通过采购平台购买。落实会计以外的人员保管资产,定期核对资产台账和实物。
三是初步建立内审制度。由总审计师牵头负责,实行内审制度,每年对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