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0月21日起对石英同志任五通桥区金山镇党委书记、谭显彬同志任五通桥区金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计划至2022年12月30日结束。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间,敬请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反映,请与审计组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
审计组工作地点:五通桥区审计局
联系电话:0833-3300301
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0833-335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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