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0月16日起对马军同志任五通桥区蔡金镇党委书记,徐敏同志任五通桥区蔡金镇副书记、镇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间,敬请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工作地点:五通桥区审计局财政与行政事业审计股
联系电话:0833-3301216
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0833-335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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