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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14:54    来源:五通桥区审计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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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在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乐山市五通桥区审计局局长张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区审计局依法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镇、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多措并举巩固经济发展良好态势,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政策措施积极有效,经济发展持续加劲。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挖潜堵漏、提质增效、全力向上争取,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运行提供资金保障。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45.97亿元,比上年增长18.9%,其中,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8.25亿元;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8.02亿元;非税收入同比增加1.15亿元。

——强化绩效管理和合理配置,民生事项和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持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加强预算管理和事前事后绩效评价。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支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3年全区三保支出10.35亿元,扎实办好27件民生实事,落实提升特殊群体保障水平的十条政策措施。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达到9.17%,提升民生保障质量和群众获得感。

——坚守风险底线,财政运行平稳有序。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紧盯债券支持投向领域,梳理储备优质项目,全力推进前期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全力抓好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工作,统筹运用可偿债财力,积极盘活资产资源,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重点关注了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基层“三保”等事项。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45.97亿元、支出45.97亿元(含结转下年3.6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1.15亿元、支出31.15亿元(含结转下年0.9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39万元、支出539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指标混用。抽查发现个别单位2023年部分上级指标混用,涉及指标3个,指标数700.73万元。

二是部分下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不准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纳入“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三公”经费决算数与实际数支出不一致的情况。

(二)财政收入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区财政局未及时缴纳入库,涉及财政收入16597.91万元。

二是应收未收租赁费374.44万元。乐山永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收未收门市租赁费和车辆租赁费共计334.29万元;乐山五通桥兴桥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未收门市租赁费40.15万元。

三是乐山永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取的国有门市租赁费164.34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三)财政支出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违规挪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乐山市五通桥区新型工业基地园区退岸入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发行的专项债券中有2019.87万元用于支付未包含在实施方案中的园区供电项目。

二是债券资金闲置1567.23万元。涉及2022年发行五通桥区竹根片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2022年发行乐山市五通桥区学前教育统筹发展提升项目、2022年发行乐山市五通桥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2022年发行乐山市五通桥区东西部扶贫协作新型工业园区智能化改造及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资金闲置时间均超过1年。

三是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麟镇飞来村通组道路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留存工程质保金2.86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

四是配备无编制车辆。抽查发现,区环卫所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编制。

五是部分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在未验收情况下,向企业拨付全部资金。

(四)财政风险防控方面的问题

财政库款保障水平过低。有6个月的月末“库款余额相对水平”低于0.3。

(五)其他问题

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个别单位未按规定定点维修、未按规定定点加油、通过转账支付个人方式报销加油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一个镇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年初预算与决算数差异较大;决算数与账面数不一致,涉及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生活补助等8个科目;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账户上列支应由镇政府开支的费用53.31万元。

二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将财政资金34.17万元实拨至下属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实有资金账户;账户间无依据转账。

三是一般性支出费用不减反增。

四是自有资金账户未按规定清理。

五是重复报销加班工作餐与差旅费。

三、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部署,对省道215线五通桥区冠英镇至西坝镇段改线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实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项目开工3个月后被责令停工,停工长达6个月。

二是招投标行为不规范。勘察设计公开招标中,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作为评审因素,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里程增加段勘察设计项目应当公开招标采购而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三是督促参建各方履职不到位。审计2次抽查发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2次均不在岗,施工单位项目总工1次不在岗;现场质量检查记录表、现场记录表监理未签字。在审计组发函提醒后,上述问题仍未得到有效整改。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财政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审计情况。重点审计调查了财政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空壳社”清理、名录库录入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纳入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方案,涉及资金18.10万元。

二是在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补助项目实施中督促工作不到位,导致3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未发挥效益。

三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涉及资金147万元。

四是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中,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示范社占比达81.82%。

(二)五通桥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了6类财政直接补贴资金,4类用于支持种粮的相关财政资金和粮食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性粮食收购相关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卡通”平台功能开放不完善,部分补贴资金审核功能未纳入平台管理;0.77万元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不精准;2251.52万元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

二是2.55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被虚报套取;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家庭农场培育资金1.70万元被虚报领取。

三是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不符合要求,未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绩效,涉及资金14.48万元。

四是个别镇及合作社土地流转台账不准确,对土地流转情况监管不力,导致土地流转费未及时发放到农户。

五是保险政策落实有偏差。未及时定损和拨付19万元粮食种植保险赔款;人保财险五通桥支公司保险报案时间录入业务系统不准确。

六是整精米率不达标稻谷收购政策宣传不到位。

(三)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关注了四川省乐山市竹根职业中专学校发展、“3+2”贯通培养及联合办学招生成效、学校学生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学校奖补政策落实兑付情况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外聘人员和资产报废、预算编报、合作经营等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程序不到位。

二是教育经费及财务管理方面。部分服务性收费缺乏基本内部监督程序;采用现金或微信方式支付代收费用;记账凭证只凭银行现金进账回单记账无原始凭据明细;学生伙食费收缴漏开发票;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不一致;国家助学金发放未及时校对、档案信息不规范。

三是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措施方面。学校招生效果不佳,学生流失严重;提升改造建设及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论证决策不充分,实施内容与区政府批准内容差异较大,部分采购缺失议事程序。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一)对原乐山市五通桥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建立健全有关工程建设管理内控制度,未对工程变更、签证等工程建设关键活动实行制度化管理。

二是项目法人结构不规范。公司专业技术人员3人,仅占总人数的12%。

三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抽查5个项目均未按规定办理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和开工备案手续;涌斯江高低干渠整治工程已开工1年仅完成招标工程量的37%,因初步设计不充分,导致工程设计变更后增加投资将超合同价约110%。

四是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设置将人员配备分值设置过高,未体现价格在评审中的关键作用。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评标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

五是工程变更未按规定报批,部分工程项目未严格履行现场签证程序,未及时履行认质认价职责,未按规定程序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工程计量不规范。

六是未对项目现场人员实施有效管控,部分项目变更监理工程师未经业主同意,现场监理人员与招标文件委派的监理人员不一致,现场施工项目经理未按合同约定常驻现场。

(二)对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区属国有企业制定的采购管理制度中“单一来源方式”“询价”适用情形与现行规定表述不相符。个别企业设定的限额以上服务项目采购价格分值比重使用下限10%,资金“效益原则”体现不足。

二是在公开招标项目中,将投标人资质等级、设定特定行业业绩、奖项作为加分、评审因素,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三是对工程技术、性能没有提出特殊要求,应适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采用了综合评估法。

四是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或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组织实施不规范。

(三)其他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建立中心城区停车费欠费追缴制度,存在管理漏洞。

二是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城南加油站石油产品损耗率偏高。

六、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重点审计了1个镇主要领导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落实巡田APP巡田次数未达频次,未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二是未严格对农村原拆原建房屋进行全过程管理。

三是土地流转监管不到位,存在改变土地生产用途的问题。

四是未严格审批,导致2021年和2023年超限额采伐林木。

五是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未扣除2022年撂荒地面积。

六是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禁(限)养区内环境监督管控和耕地恢复跟踪监督工作不到位。

七、审计建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着力强化预算约束和财会监督,进一步提升财政统筹管理水平。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科学合理安排、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为重点项目提供持续财力保障。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及时跟进监督使用情况,将监督反馈结果应用到预算编制与调整中,促进实施主体提高责任意识和资金绩效意识。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加强对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相关主管部门用好政策资金、完善配套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宏观政策措施和项目资金的导向引领作用。

(二)着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投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质效。严格落实区委“133”工作思路,强化重点投资和重大项目的推动和监管力度。聚焦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管落地,促进参建各方认真履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对因履职监管不到位造成的超合同进度付款、高估冒算工程投资等问题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有效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引领作用。

(三)着力深化国企国资领域改革,进一步做实做强国企市场核心竞争力。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推进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合理高效的内设机构。压实国有企业管理者主体责任,强化监督和风险控制,激发内生动力,切实提高国有企业自主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利用好资源优势,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四)着力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效。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落实机制。被审计单位要扛牢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要抓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各类监督力量要贯通协作,真正把审计整改转化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和推动工作的过程。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继续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监督下,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五通桥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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