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我区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公示如下:
2022年我区到位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0万元。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如下:
一是为全区脱贫户、监测户外出务工提供补助,按省外务工400元/人,区外省内务工300元/人标准提供补助,预计投入资金25.68万元;二是为全区119个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提供补助,预计投入资金42.84万元;三是在西坝镇打造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重点打造向荣村、庙沱村、同心村,计划投资730万元,其中投入2022年第二批省级衔接资金291.48万元。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5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432号(区农业农村局)
意见收集人:叶老师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