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通桥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区2022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预算的通知》(五财政发〔2022〕4号),我区2022年安排区级财政衔接资金580万元。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如下:
(一)为脱贫户购买医保,投入资金90万元(预计数)。
(二)为脱贫户购买小额保险,投入资金16.7616万元。
(三)为脱贫户购买扶贫保,投入资金8.4万元。
(四)为脱贫户购买妇女安康保险,投入资金3.948万元。
(五)为扶贫一线干部购买意外险12万元。
(六)扶贫助学“雨露计划”补助,投入资金27.3万元。
(七)扶贫入户路建设补助,投入资金32.145万元。
(八)全区扶贫小额信贷政府贴息10万元(预计数)。
(九)为冠英镇鸭口山村新建农产品配送中心,投入资金89万元。
(十)为金粟镇刘家山村新建电商服务中心,投入资金86.6万元。
(十一)为竹根镇龙门村新建农产品配送中心,投入资金80万元。
(十二)为牛华镇石江村改造农产品配送中心,投入资金10万元。
(十三)为牛华镇真武村新建农产品配送中心,投入资金50万元。
(十四)为衔接资金项目配套工作经费20万元。
(十五)为全区脱贫户住房改造提供补助资金28.0369万元。
(十六)为全区脱贫户新建入户路提供补助资金10万元。
(十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人员因疫病防控而死亡的生猪参照标准予以补偿,投入资金5.8085万元。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7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432号(区农业农村局)
意见收集人:叶老师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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