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区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激励奖补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示范村激励奖补资金)计划投入资金30万元,用于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竹根镇青龙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万元、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竹根镇翻身村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10万元、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蔡金镇中心村垃圾池改造和路灯安装提升改造10万元。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8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432号(区农业农村局)
意见收集人:叶老师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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